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5日
在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 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内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乐清市委第十五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一年来,市检察院共获得最高检表彰、荣誉6件,省检察院表彰、荣誉11件,有7名个人(集体)荣立三等功,被评为“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共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保障安全、维护稳定同向发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捍卫政治社会平安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二十大维稳除险保安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55人,批准逮捕531人,受理审查起诉3029人,决定起诉1946人,尽最大努力满足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安全需求。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从严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恶性刑事犯罪44人,有效形成强大震慑。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四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起诉恶势力犯罪49人,深化涉黑恶案件财产刑专项检察,确保“打财断血”落到实处。
持续革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助企纾困八条意见,对涉案企业逐案听取意见,开展入企调查58场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联合市法院以及乐清、洞头、永嘉三地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温州北片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司法保护联盟,集中“四大检察”职能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16人,受理审查起诉56人,办理的吴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和巢某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起案件,分别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助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深化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配合,做实提前介入市监委调查案件17件,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2人。加强与市监委、市公安局、市人行的对接配合,推动职务犯罪与下游洗钱犯罪“一案双查”,起诉与职务犯罪相关洗钱犯罪4人,相关调查核实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组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动大队,强化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立案查处2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案,均作有罪判决,在反腐败斗争中持续履行检察侦查职责。
二、依法履职,落实普惠,彰显司法为民检察温度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积极为民纾困解忧,深层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法治需求。
用真心倾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做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市社会治理中心工作,对489件来信来访案件100% 做到期限内答复。尊重、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办理的申请会见权监督等2起保障律师权益案件,分别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对社会影响和争议性大的17件案件,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深化检察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办理的国家赔偿监督简易公开听证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与公益服务衔接,在虹桥乐成两地共建公益服务基地,引导犯罪嫌疑人开展公益服务229人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适用率为90.4%,一审服判率达97.6%。顺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对大多数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419人,不捕率为44.1%,决定不起诉1114人,不诉率为36.4%,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
用真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人,起诉39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1人,附条件不起诉30人,决定不起诉56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融合保护要求,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3万余人,选任优秀检察官全覆盖担任全市18所高中法治副校长;联动市妇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检察分中心,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25份。积极拓展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相关支持起诉案件13件,监护干预案件2件,其中,对一起柳市男婴遗弃案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刊发报道。深化开展涉未成年人文身、电竞酒店经营等6大专项监督行动,以“父母之心”推进行业整治,斩断伸向孩子的各类“黑手”。
用真招守卫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低收入人群的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为因案致贫返贫的54名当事人发放64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比增长41.3%,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山溪、河网、海湾全域综合整治,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系列案件62件,助力擦亮生态底色,全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其中,督促整治东干河流域水污染系列做法被最高检刊发推广,办理的督促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就办案中发现的燃气非法销售和道路管网施工安全等问题开展排查,守护化解群众身边的隐患风险。履行“谁办案谁普法”职责,开展禁毒预防、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系列宣讲活动21次,强化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加大反网络赌博宣传力度,融入社会大普法格局。
三、立足监督,深耕主业,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不断深化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体系,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主导责任。突出法律监督第一要务,深化带动刑检业务不断做优做强。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联合市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支持公安机关正确决定并开展释法说理与矛盾化解同时,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共立案监督20人,纠正漏犯12人,均已判决生效,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且已纠正14件次。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55件,收监执行监督案件10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1件,书面提出刑事执行纠正违法意见被采纳3件。
细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对申请监督的绝大多数正确裁判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公正审判。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将以人为本、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核心理念全面融入民事检察工作,对认为确有问题的民事判决、裁定,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7件。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协作查扣机动车9辆,价值300余万元,促使4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19件,已立案侦查5件5人。
深化行政检察双重职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进和解等方式,携手行政、审判机关帮助解决群众困难,成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行政职能部门未及时作出处罚等监督案件27件,促进行政执法规范高效、有理有据,相关检察建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并获《检察日报》刊发报道。强化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推进执行机关应当终结执行而未终结等不规范行为治理。
优化公益诉讼监督实效。坚决落实《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0件,除实现传统四大法定领域全覆盖外,有序向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拓展,推动黄檀硐古村落保护做法被最高检刊发推广,办理的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就办案中发现的学生个人信息泄露、预付卡消费领域监管缺失等系列问题,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获领导批示29件次。深化公益诉讼社会参与机制建设,聘请30名热心公益人士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最大激发民众参与公益保护热情。乐清、永嘉两地法检等单位携手,共同搭建雁荡山楠溪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设立派驻海警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市法院召开“温台海湾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轮值会议,深层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
四、实战实效,融合共治,推进数字检察提档升级
积极对标“数字革命”发展要求,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积蓄强大动能。
引领数字办案监督提质扩容。突出实战实效导向,开展数字办案监督成案25个。其中,开展的环保企业违法享受税收优惠类案监督,共追缴国有财产损失1358万元,入选省检察院数字监督办案指引;开展的涉税类“净化空壳公司”专项监督,共筛选出47 家专事虚开发票的“空壳公司”,通过数字化拓展延伸,成功监督刑事立案18人,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荐上报最高检推广;开展的行政职能部门减免罚款不当监督模型项目,被纳入温州数字检察“一本账”,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推广。
贯通数字应用场景共融共治。推进“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应用场景升级,成功纳入全省数字法治一本账S3。推进“乐·政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入选温州检察机关“金点子”数字应用类项目,并被纳入乐清政法数字化改革“一本账”和数字法治建设改革项目推进。对接参与市教育局“乐校安”校园外安全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一体嵌入“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模块,以数字赋能推进未成年人检察融合保护。
五、党建统领,正风肃纪,锻造全面过硬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抓思想、强素能、严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乐清检察队伍。
政治引领锻造忠诚品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摆在首要位置,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学习活动51次,努力以更高政治要求引领检察工作、以更优检察工作落实政治要求,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举办“微党课”比赛、“群众身边优秀小案”评比等系列活动8场次,形成“人人讲、大家议”的互动学习模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专题报告履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浙江温州两级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等事项。坚持“党建+公益”融合发展,发动下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1474人次,开展其他各类志愿活动825人次,把党建融入公益服务,常态化接受党性教育洗礼。
强化素能培育专业队伍。强化“周一夜学”,组织各类教育活动36次,通过辩论赛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检察官南俏俏获“省优秀公诉人”称号。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共发表理论调研文章26篇,其中国家级知名期刊4篇;有11篇理论研究成果获奖,其中获国家级奖项2篇。邀请10名专业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力“外脑”更好服务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制定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组织法律监督竞赛、乐检之星评比,发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作用,协同打造“三比一讲”的良好整体氛围。
持之以恒锤炼优良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27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16次,实现干警廉政谈话全覆盖。细化纪律管理,开展检务督察活动24次,落实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提醒,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落实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开展领导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报告等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促干警落实“三个规定”,共填报登记123件,从源头预防廉政风险发生。对标上级院案件质量把控标准,随机抽取824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以常态化评查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230余人次,用心用情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5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案件信息等。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机制的实施办法》,监督工作融合度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的“质量建设年”。对标高质量履职要求,乐清检察事业呈现向上向好、稳步向前的发展态势。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乐清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全市发展新战略新部署,在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等方面,还需加大谋划推进力度;二是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法律监督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检察工作仍需不断转型升级;三是对标自身建设新形势新任务,专业人才和核心团队辐射带动作用发挥还不够,队伍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就是责任。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解难题、答新题。
202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好我们自己的事”。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扎实“做好自己的事”,必须要牢记“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无不与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密切相关。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内容,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点,锚定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的乐清样板目标,深化数字检察发展新路径,推进“四大检察”职能融合,强化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以融合式监督、求极致精神提供更有影响力的法治产品,持续奋战“1310”,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融合优化监督模式,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社会安全主动仗,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挖彻查“保护伞”,强化“三查融合”,推动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履行。聚焦“打造最优经济生态环境”部署,把“三升一优”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推进“涉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统一办理模式”实体化运转。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工作部署,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深度融入温台“五地十院”海湾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平台,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乐清湾生态环境。
二是坚持依法精准履职,在检察为民上有新作为。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聚焦校园安全等突出问题,深化融合涉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职能,开展惩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护蕾”行动,从严打击侵害老年人违法犯罪,助推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与公安侦查、法院审判执行协作,突出对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涉民刑事犯罪打击,最大凝聚履职合力,深层回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务难题,助力信用社会建设。
三是聚焦精品项目培育,在提质增效上有新作为。突出优化刑事诉讼分流机制建设,用足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减少不必要的起诉审判活动,强化诉源治理;通过控辩协商引导起诉案件适用适宜的审判程序,推进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助力更加高效的司法配合、制约、监督体系构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头雁效应”,带头领衔大案要案办理,适应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刑罚理念转变,深层次推进社会治理。全面对标市委“打造数字高地”要求,集中攻坚解决数据共享难题,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深化“乐·政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建设,以监督者身份介入行政争议化解,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管好塑强检察队伍,在干事创业上有新作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三学一争”专题活动,以更坚实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自觉履职。全面围绕“三比一讲”,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引领提升主动出击意识,让奋发有为、争当标兵成为检察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要求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六新六力”主题实践活动为总牵引,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办案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查,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乐清检察人不变的初心和使命。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