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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2017年-2021年度)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来源: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9日

在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方  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抓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聚焦检察监督保障职能,主动服务地方工作大局

精准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忠实履行维护稳定职责,贴合“共同富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觉在助力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效能中展现担当作为。

全力保障政治社会安全稳定。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百年等重大节庆维稳安保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安乐清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7399件10399人,批准逮捕5035件6730人,受理审查起诉11914件17000人,提起公诉9008件13122人。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690件762人,提起公诉771件924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初期,依法从快打击各类“趁疫作乱”犯罪,办理涉疫犯罪案件18件18人,在全市范围形成有效震慑,助力疫情防控整体秩序稳定。以坚决态度和务实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精准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433人,提起公诉453人,其中黑恶势力“保护伞”6人,移送“保护伞”线索64条,从严从快打击周某某等一批在当地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团伙,维护一方安宁。

协同助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分别在正泰集团、浙江省电气行业协会、乐清经济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中心),形成具有乐清检察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四大检察职能专业化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3人,提起公诉170人,办理的假冒ABB品牌案件被评为全国十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办理的温州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评为“温州检察十大为民实事”。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被温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轻拿轻放”等政策,与市工商联合作在温州全市率先出台涉罪企业人员从轻处理联合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对145名情节轻微的涉罪企业人员慎用强制措施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得到工商界人士普遍欢迎。在市侨联设立“检侨驿站”,主动为侨商侨属服务。专门编发涉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南,帮助企业稳发展渡难关,展现乐清检察的司法温度。

深度融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深挖案件办理暴露出的行业源头治理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5份,均被采纳并予整改。坚持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工作,对905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有效调处化解矛盾159件,控告申诉接访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助力推进共同富裕,对接社会大救助“1168”工程,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向104名经济困难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29万元,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自觉落实抗疫责任,组织精干力量下沉一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成立专家宣讲团,搭建“法治大讲堂”平台,对涉企人员、农村干部等重点人群开展各类法治宣讲12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在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烟草专卖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二、对标检察转型发展要求,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自觉在践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展现担当作为。

刑事检察工作得到持续优化。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626人,同比上升41.9%,依法不起诉2791人,同比上升302.7%。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4件次,纠正漏捕21人,追诉漏犯182人,其中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8人,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做经验交流。落实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6条,均被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13件,监督清理“判实未执”罪犯108人,审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258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31人,切实保障强制医疗执行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发关于加强强制医疗场所执行监督的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工作得到强化增效。维护司法权威,对申请监督的绝大多数正确裁判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公正审判。聚焦民间借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领域,深化对套路贷、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以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切入,有效开拓监督案件来源,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2件,其中办理的2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强化对民事审判全过程的监督,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70件,创设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监督快速审查办理机制,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落实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以涉不动产查封、信用惩戒措施、民事涉企终结本次执行、网络司法拍卖等专项监督为抓手,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38件,助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共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件,助力行政审判案件的规范化审理。对拆除违章建筑、责令停产停业等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5件,共同破解土地、环保等领域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探索推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针对因超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被驳回的3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行政职能部门追回欠缴罚款37.9万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出台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多部门合作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格局,对4件行政争议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1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得到有序拓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公益诉讼的社会参与和保障机制正在有序构建。以诉前程序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公益诉讼最佳状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25件,其中重特大案件61件,案件数量位居温州全市前列,制发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办理的督促履行土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其中周某某滥伐雁荡山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率温州全市之先创设公益诉讼特邀代表制度,引入第三方“外脑”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有序向公共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延伸,乐清检察全方位推进公益诉讼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强化检察改革创新推进,深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紧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勇于开展自我革命,自觉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展现担当作为。

构建公正高效刑事诉讼新样板。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案-件比”由改革前的2.4降至1.1,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大幅提升。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组建新型办案团队,重点强化刑事检察办案全流程监控,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以责任落实促公平公正。出台类案不捕不诉标准,制定精准量刑建议指引,以量刑建议标准化透明化遏制同案不同处现象。积极总结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强化诉讼主导责任落实,健全主动听取律师意见等控辩合议机制,刑事案件办理已经初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细办。开发“认罪认罚一键通”数字化项目,以认罪协商过程的可视留痕,倒逼认罪认罚工作的高质量推进,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初期的不足20%提高至93%,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

探索未成年人融合保护新模式。融合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由同一部门专司履行,从严把握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条件,共不批准逮捕177人,不起诉179人,不捕不诉比例分别为43.1%和39.1%,办理支持监护权、抚养权缺失等情形未成年人民事起诉案件10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案件20件,严惩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的周某某性侵未成年少女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例。融合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强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检警协作建立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工作机制。融合学校、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力量协同参与,联动开展帮教319人次,社会调查447人,心理救助384人次,指派5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法治宣讲受众上万人次,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设乐检为民司法服务新品牌。以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为目标,以“网格+检察”方式组建25支巡回检察联络组,一对一联系全市各乡镇街道,深入基层开展不捕不诉公开听证、公开宣告90余场次,吸纳5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直接参与检察司法办案,得到基层党委政府、企业商会和村社群众的普遍认可,“巡回检察·为民司法”服务品牌两次获评全市“十佳机关党建服务品牌”称号。打造“一体化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按照“功能集约化、服务便捷化”要求,全面融入智慧检务元素,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信息查询、控告申诉受理等服务。开展“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厚植检察干警司法为民情怀,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打造生态资源检察保护新高地。以办理温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在雁荡山管委会设立全国首个驻5A级景区生态检察工作站,跟踪监督生态赔偿资金落实、生态修复等工作,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创新基层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组建检察专员办案组派驻支持东干河治水攻坚,共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28件,监督审查行政执法案件31件,做法获省委政法委专刊转发推广,东干河流域美丽河湖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听证会。会同洞头、龙湾、玉环、温岭法院检察院建立“五地十院”温台海湾保护协作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出台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四、着力检察队伍全面发展,夯实事业永续发展根基

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自觉在增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上展现担当作为。

擦亮政治忠诚的检察底色。始终牢记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检察机关应尽之责,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邀请市纪委书记、市公安局市法院“两长”为全体干警上党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为载体,深刻把握党的百年奋斗成就和历史经验,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培育专业担当的检察素能。始终牢记能力过硬是立身之本,以法律监督竞赛活动为载体,强化干警敢于监督意识和善于监督能力,活动得到省委政法委书记和省检察院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坚持和完善干警辅岗、“乐检之星”评选等制度,开展庭审观摩、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提升干警证据审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业务能力。5年来,共培养出国家级业务人才3人,省级人才10人,温州市级人才16人,形成全领域、多层级的检察人才梯队。深化与华东政法大学的检校共建,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共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108篇,其中全国知名期刊27篇,省级以上期刊52篇;立项各级课题42项,其中省级以上课题7项;荣获各类奖项74项,其中全国性奖项3项,省级奖项21项,理论调研成果位居全省前列。

塑造清正廉洁的检察风范。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共开展检务督察119次,谈心谈话617人次,案件质量评查6152件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6+2”整治方案,动真碰硬整治顽瘴痼疾。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27项。创新出台分级家访制度,强化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主动向市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向市政协、党外人士、乡镇街道通报检察工作。深化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公布案件信息13808条、法律文书8243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1次自觉接受全社会的民主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乐清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乐清检察以“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不断更新检察办案理念,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将乐清检察人的忠诚、奋斗、担当,凝聚成乐清检察精彩蝶变的“高光时刻”,五年来先后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26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好服务地方中心大局;只有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才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才能为工作注入新发展动能,接续引领检察新时代;只有坚持从严治检,才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推进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刚性有待加强,司法规范化水平建设尚存短板,开展检察工作的创新精神仍然不够,检察数字化改革赋能项目推进有待提升,对干警日常监督教育管理的力度还需加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的更高需求,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立足县域全局、聚焦主责主业、补齐短板弱项,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乐清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乐清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乐清市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锚定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的乐清样板目标,提升检察履职现代化水平,全力奋战“1310”,为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和建设“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抓好国庆、二十大等重大敏感节点的信访维稳,筑牢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进一步发挥柳市检察室靠前监督优势,强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经济犯罪职能的紧密结合,协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挖案件办理背后的社会治理短板和漏洞,以向党委政府制发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和专项检察建议为抓手,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数字办案手段融入,早谋划,强落实。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置价值为导向,以审前羁押率、轻罪起诉率等数据优化为抓手,强化矛盾化解,推进社会治理,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化传统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探索开展“虚假调解司法确认”等新领域案件监督,注重司法办案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领,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紧抓行政检察发展机遇期,突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和感受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公益诉讼传统领域和新领域案件的办理,提升重特大案件比率,强化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属性,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以更实举措打造乐检亮点品牌。加快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建设,创设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等部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渠道,破除信息互通壁垒。创设乐·政和行政争议化解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检察履职拓展重点,探索府检协作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深化推进“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迭代升级,强化案件办理全过程的可视留痕,保障控辩协商机制的良性运转。探索将社区矫正和公益服务教育前置,加强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借力社会大救助“1168”工程,在办案中融入多元救助方式,落实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平等保护”要求。

四是以更严要求深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以高度自觉守好“红色根脉”。强化案件质量提升,注重法律文书说理,设立典型案例培育专班,加强重点案件打磨。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优化绩效考核标准,提升干警的办案能力水平。积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成果,深化落实分级家访、谈心谈话提醒、检察官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打造风清气正的乐清检察生态。

各位代表,事业总是在接续奋斗中成就。今后五年,市检察院将在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奋斗者的姿态,勇扛使命、勇闯新路、勇当先锋,与全市人民一起拼搏,为我市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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