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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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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23)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17

  在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海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绿色司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不断深化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履行批准逮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899412185人,审查起诉1320320418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和“村霸、地霸、工程霸等犯罪,批准逮捕46326140人,起诉55329174人。切实抓好G20峰会等敏感时段维稳工作,2016年依法从快从重起诉非正常信访案件37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深入推进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项检察”工作。出台《服务保障“五水共治”、推进环保检察实施意见》,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金融管理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97451人,起诉521895人。2016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人。积极开展“涉网三领域”专项整治活动。2016年,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严厉打击电信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健康发展等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新型犯罪,批准逮捕88人,起诉810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搭建服务平台。2013年全省率先出台《服务金融服务企业实施方案》2016年与市工商联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检察服务站,实行院领导联会驻企制度*召开座谈会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提供精准保障和服务,逐步形成打击、保护、预防、服务”四位一体的民营经济检察保障机制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打护并重和“轻拿轻放”相结合,充分尊重企业意见,避免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共批准逮捕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86人,起诉790人;办理涉企虚假诉讼*26人,总金额达3200万元;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企业及企业主,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60人,建议适用缓刑54人。适当延伸检察服务职能。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牵头与国税、电力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依法解决300余家承租厂房企业每年超过2亿元电费增值税发票抵扣税问题,2016年又协调解决德力西等多家企业新厂区电力安装审批难等困难。开展企业犯罪预防。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开展劳动维权试点,实行涉劳动犯罪风险预警,参与化解重大劳资纠纷案件30件。2016组织“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预防微课”视频光盘及宣传册,引导企业规范诚信发展。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办案风险防范和预警。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59件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疏导稳控和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2506件。多渠道化解信访矛盾。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调解等方式,成功化解中央政法委及高检院督办的信访积案12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165件,调处息诉民行申诉案件22件,通过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方式救助刑事被害人39人,发放救助款24.1万元。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引入周庆城工作室、李西琴工作室、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法矛盾化解。2016年还联合市司法局在我院举报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站,有效化解9件信访案件。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依托柳市检察室,聘任社区检察联络员20人,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在柳市设立全国首个“民行检察工作站”,开展民事行政申诉、法律咨询工作,共接待来访群众283人次,息诉15件。强化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设立“检·爱”工作室*,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健全企业、社区、学校、异地帮教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帮教体系,共对未成年涉罪人员不批准逮捕78人,相对不起诉80人,落实帮教措施59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尽可能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高检院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省首创“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对全市各镇街407个村(居)农村干部及家属开展犯罪预防教育1500余人次,分发犯罪预防宣传册5000余册,主动保障基层换届选举工作。该项工作经验被省市委和上级院转发,该基地获评“2006-2016年温州十大法治事件”。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维护绿水青山的司法生态

  严格把好批捕起诉关,促进司法善治。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客观性证据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82件案件审查中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因存在非法证据而做存疑不捕18人,存疑不起诉2人,有效纠防冤假错案。联合法院、公安出台《刑事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实施办法》,在20起案件中通知警察出庭作证36人次,提升示证质证等出庭公诉能力,该项工作获中央政法委肯定。建立庭前会议*制度,对重大敏感案件召开庭前会议26次,强化庭前解决证据合法性、管辖权争议等程序性问题,将庭审重心集中于解决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提升庭审效率。2016年探索诉前会议*制度,对重大争议案件召开诉前会议6次,将更多问题解决在诉前,防止案件带病起诉。始终坚持宽严相济。自觉践行绿色司法,全面推行逮捕必要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情节较轻不必羁押的嫌疑不批准逮捕1182人,变更羁押措施93人,对构成犯罪但不必处以刑罚的作出不起诉决定482人。2016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取得良好效果。提升司法办案效率。联合法院推行简易程序案件三集中三简化两重点一监督公诉模式,全省率先建立电子文本证据移送平台*,实现文本证据审查、庭审展示电子化。2016年出台公诉案件专业化分类办案、简易程序案件表格式审查制度,有效提高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政务廉洁。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03120人,集中查处了乐成中心区管委会工程建设领域、住建系统违章建筑领域、环保、国土系统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贪腐、渎职窝串案。其中,50万元以上受贿案21人,科级以上要案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00余万元。严肃查处严重典型行贿犯罪。重点打击在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严肃查办“职业行贿人”,加强源头治理。五年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3134人,均做有罪判决,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推广。加强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综合运用专项预防调查、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检察建议、预防讲座等形式,着力进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五年开展“法律五进”“千场职务犯罪预防宣讲进乡村 *等活动50余场次10000余人次。推行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五年共受理查询8737次,涉及查询单位9523个,个人15046人。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与政府征信体系衔接,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重点监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共监督立案60人,撤案21人,追捕*26人,追诉*113人,其中被判处死缓、无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共2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案件不批准逮捕830人,不起诉138人。加强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提出刑事抗诉50人,已改判20人。共纠正减刑不当35人,纠正社区矫正中脱漏管20人,监督收监执行41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44人,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6人,对违法违纪行为建议做党政纪处理5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有效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共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85件,已改判34积极开展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份,其中类案监督做法在温州市政法委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府法制监督协作机制建设省级试点工作,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出台方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教育培训管理、出租车运行管理等专项执法监督,办结行政执法监督案件69件。

  三、践行规范理性文明司法,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化。除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外,定期向市人大及常委会报告职务犯罪惩防、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公诉工作等专项工作10余次。实行代表联络常态化。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主动加强与代表联络,倾听代表意见,妥善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60余项。定期编发《检察工作通报》,邀请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10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动态。实行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门化。2016年市人大首次开展对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我院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对人大评议及反馈的问题,我院专门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并在市人大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自觉规范司法行为。主动整改司法不规范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立案、不捕不诉等9147件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查摆整改当事人权利告知不及时等6类问题。完善司法办案督察制度,对重点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等开展专项检务督查36次。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管。完善案管中心建设,实现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强化对办案流程、期限全程动态监管。全市率先建立案件质量综合评查*制度,开展捕后不诉案件、法律文书等专项检查4次,评查各类案件202件、法律文书3000余份。全省首创刑事案件反向审视*制度,定期对存在程序瑕疵的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工作,倒逼文明规范司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完善律师参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程序,积极落实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实行网络预约查询案件信息,提供电子卷宗,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2016年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专项整改活动,召开律师座谈会,邀请知名律师参加“乐检沙龙”等平台开展业务交流,推进检律良性互动。同时加强对律师执业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检察建议司法部门行政处罚1人,建议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人。

  力推进“阳光检察”打造服务群众便利平台。整合案件受理、当事人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接待、信访接待等对外服务职能,全面推进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积极宣传检察工作。加强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建设和应用,加强与电视报纸等社会媒体的合作,注重运用群众语言讲好检察故事。依托案件信息公开专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990条,法律文书3745份。主动向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进办案过程公开。不断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听证范围扩大至信访矛盾化解,已公开听证1358人,通过把听证会现场开到村居民社、企业,让更多社会公众参与执法办案过程,有效监督检察办案,提升检察公信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夯实检察工作发展队伍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主动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树立正确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出台党组议事规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制度。紧盯重要节点和突出问题,围绕“四风”问题,持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讨论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纪律作风等检务督65次。2016年出台《内设部门巡查实施方案》,对公诉科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进行首轮巡查。

  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以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公开遴选首批员额制检察官48人。推行青年干警辅岗锻炼制度,以实务为导向分类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大力提升证据审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业务能力,激励干警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五年来,获评省级、市级业务标兵和能手13人,在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检察官》等期刊发表论文68篇,获省级以上奖项9篇,完成省市级重点课题19项。

  营造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倡导班子成员争做“五个表率”*建立“乐检之星” 季度评选制度*开展首届“最美乐检人”评选,导干警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公开选拔34名优秀青年骨干担任中层干部,在全院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五年来,3人荣记二等功,20人荣记三等功,17人获评温州市“人民满意检察官”“优秀检察官”等荣誉,涌现出“浙江好人”张月荷、“温州劳模”郑琛琚等一批先进人物。搭建“乐检沙龙”“周一夜学”等平台,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引导干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和健康生活情趣。

  五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6年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还被提名为高检院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只有坚持绿色司法理念,才能确保理性文明规范司法,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只有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才能更好地履行维护公平正义职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只有坚持从严治检,才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继续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夯实基础。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服务保障大局在司法实践层面上的一些问题还需要深入破解;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刚性有待增强,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强化法律监督有待全面再研究再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继续深化;检察队伍专业化素能有待提升,特别是在办理金融、互联网等领域案件专业人才和省级以上业务专家、业务尖子严重匮乏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无疑会给今后的检察工作带来更大挑战和发展机遇,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践行绿色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落实检察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从严治检,继续高水平推进我市检察工作,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落实检察改革。严格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积极做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加快实现员额检察官办案一线到位、办案组织组建,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内设机构设置与运行模式改革、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诉前会议、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机制,确保通过改革提升打击犯罪,严防冤假错案,促进和谐的效果。

  (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效果导向的绿色司法政绩观,切实运用有限的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善治。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除恶治霸”等专项工作,促进平安乐清建设。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措施,细化办理涉企案件法律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民生保障,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整治等工作。

  (三)有效加强法律监督。严格对照理性文明规范的绿色司法工作要求,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的监督属性,加强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探索与监察体制改革对应的职务犯罪检察监督模式,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顺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检察介入引导侦查制度,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全面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四)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加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队伍“四个意识”教育。完善专业化办案模式,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和竞赛,努力培养领军型专业人才,提升队伍整体素能。继续推进内设部门巡查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勇立潮头、争做标杆的姿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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